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部分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 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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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部分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
        来源: 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4-29 16:20 点击率:

        各企业: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外贸形势,保持外贸稳定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杭商务[2020] 41号)相关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

        (一)应对国际贸易救济案件补助

        1、项目资金申请的对象

        在杭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涉及国际贸易救济中“二反一保”贸易摩擦案件和美国337调查等案件并参加应诉的企业;二是涉及出口相关的知识产权争端案件并参加应诉的企业;三是组织并参与行业无损害抗辩活动的行业中介组织(进出口商会、协会等);四是参与向世贸组织提起案件诉讼或行业无损害抗辩案件的企业;五是涉案企业应诉律师费等费用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案件的企业或相关行业中介组织(进出口商会、协会等)。

        2、项目补助适用时间和内容

        申报项目应为2019年度已经实施的项目(案件在2019年度内有初次终裁或第一次日落行政复审终裁的结果),不属于此实施期限的不予资助。

        3、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风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申请表(附件3),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4)国家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贸易的文件或从业资质证明;

        (5)项目合同(协议);

        (6)项目总结。主要内容:案件申请、立案以及进展情况,企业涉案和律师聘用依据、具体应对工作、案件裁决情况,主要成果和影响,案件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各项费用支出说明;

        (7)费用支付清单汇总表,附上银行付款凭证和相应发票,汇付境外款项的须提供外汇核准文件、境外汇款申请书、结汇水单、支付凭证及用汇核销单等;

        (8)其它能体现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参与案件应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原件如为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标注;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页数多的材料可以在首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已获得中央、省级同类资助的,市级资金按差额部分给予资助,企业在申报中务必注明已申请或已获得补助情况。

        (二)品牌建设补助

        对企业发生的国际知名品牌收购、海外商标注册等费用市、区两级给予不超过50%的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国际专利申请费可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国际知名品牌以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名录为准,行业性国际知名品牌以业内排名前十为准。

        1、支持内容

        (1)海外商标注册费用:按单一国商标或马德里商标注册方式实际产生费用的50%数额予以资助。

        (2)海外品牌收购费用:按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中体现的转让费用的50%数额予以资助。

        (3)海外品牌维权费用:针对企业在境外进行品牌维权行为产生的实际费用的50%数额予以资助。

        2、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须在我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适用时间:支持2019年度境外商标注册、海外品牌收购及海外品牌维权项目。

        3、申报材料

        (1)海外商标申请

        ① 商标申请受理回执或等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② 商标注册证原件(仅有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 与国内或境外代理机构签订的商标申请委托协议复印件:

        ④ 代理机构承接海外商标申请委托开具的发票。

        (2)海外品牌收购

        ①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含商标转让的有关合同;

        ② 涉及收购商标的注册证原件(仅有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 商标来源国主管机关出具的转让核准证明或等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④ 行业性商标提供所属领域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知名品牌前十证明;国际知名商标提供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名录。

        (3)海外品牌维权

        ① 涉及维权商标的注册证原件(仅有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与国内或境外代理机构签订的品牌维权委托协议复印件;

        ③ 代理机构承接海外品牌维权委托开具的发票。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附件列明材料清单及要求及时准备材料:申请纸质材料2份,统一为A4纸,按顺序编页码,并编制目录与所附资料的页码相应,费用支出凭证装订时,应将对应每笔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资料集中按顺序装订,并编制一份注明页码的费用支出清单。企业申请补助的申请表(附件四、附件五)及相应的纸质材料应齐全、整洁;在材料封面注明申报企业和项目名称(要规范用语),并标注申报时间。请各区、县(市)于5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交区商务局审核后报市商务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材料不齐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1.2019年度杭州市贸易救济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

        2.2019年度杭州市贸易救济项目补助申请表

        3.2019年度杭州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实施品牌战略事项申请表

        区商务局联系人   赵立静  87702436  

        沈佳欣  81187711

        附件信息.xlsx

        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商务局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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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政务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部分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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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企业:

        为应对复杂严峻的外贸形势,保持外贸稳定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杭州市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的通知》(杭商务[2020] 41号)相关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

        (一)应对国际贸易救济案件补助

        1、项目资金申请的对象

        在杭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涉及国际贸易救济中“二反一保”贸易摩擦案件和美国337调查等案件并参加应诉的企业;二是涉及出口相关的知识产权争端案件并参加应诉的企业;三是组织并参与行业无损害抗辩活动的行业中介组织(进出口商会、协会等);四是参与向世贸组织提起案件诉讼或行业无损害抗辩案件的企业;五是涉案企业应诉律师费等费用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案件的企业或相关行业中介组织(进出口商会、协会等)。

        2、项目补助适用时间和内容

        申报项目应为2019年度已经实施的项目(案件在2019年度内有初次终裁或第一次日落行政复审终裁的结果),不属于此实施期限的不予资助。

        3、项目申报提交材料

        (1)风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申请表(附件3),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4)国家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贸易的文件或从业资质证明;

        (5)项目合同(协议);

        (6)项目总结。主要内容:案件申请、立案以及进展情况,企业涉案和律师聘用依据、具体应对工作、案件裁决情况,主要成果和影响,案件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各项费用支出说明;

        (7)费用支付清单汇总表,附上银行付款凭证和相应发票,汇付境外款项的须提供外汇核准文件、境外汇款申请书、结汇水单、支付凭证及用汇核销单等;

        (8)其它能体现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参与案件应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原件如为外文,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标注;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页数多的材料可以在首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已获得中央、省级同类资助的,市级资金按差额部分给予资助,企业在申报中务必注明已申请或已获得补助情况。

        (二)品牌建设补助

        对企业发生的国际知名品牌收购、海外商标注册等费用市、区两级给予不超过50%的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国际专利申请费可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国际知名品牌以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名录为准,行业性国际知名品牌以业内排名前十为准。

        1、支持内容

        (1)海外商标注册费用:按单一国商标或马德里商标注册方式实际产生费用的50%数额予以资助。

        (2)海外品牌收购费用:按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中体现的转让费用的50%数额予以资助。

        (3)海外品牌维权费用:针对企业在境外进行品牌维权行为产生的实际费用的50%数额予以资助。

        2、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须在我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适用时间:支持2019年度境外商标注册、海外品牌收购及海外品牌维权项目。

        3、申报材料

        (1)海外商标申请

        ① 商标申请受理回执或等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② 商标注册证原件(仅有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 与国内或境外代理机构签订的商标申请委托协议复印件:

        ④ 代理机构承接海外商标申请委托开具的发票。

        (2)海外品牌收购

        ①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含商标转让的有关合同;

        ② 涉及收购商标的注册证原件(仅有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 商标来源国主管机关出具的转让核准证明或等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④ 行业性商标提供所属领域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知名品牌前十证明;国际知名商标提供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名录。

        (3)海外品牌维权

        ① 涉及维权商标的注册证原件(仅有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与国内或境外代理机构签订的品牌维权委托协议复印件;

        ③ 代理机构承接海外品牌维权委托开具的发票。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附件列明材料清单及要求及时准备材料:申请纸质材料2份,统一为A4纸,按顺序编页码,并编制目录与所附资料的页码相应,费用支出凭证装订时,应将对应每笔费用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资料集中按顺序装订,并编制一份注明页码的费用支出清单。企业申请补助的申请表(附件四、附件五)及相应的纸质材料应齐全、整洁;在材料封面注明申报企业和项目名称(要规范用语),并标注申报时间。请各区、县(市)于5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交区商务局审核后报市商务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材料不齐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1.2019年度杭州市贸易救济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

        2.2019年度杭州市贸易救济项目补助申请表

        3.2019年度杭州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实施品牌战略事项申请表

        区商务局联系人   赵立静  87702436  

        沈佳欣  81187711

        附件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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