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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来源: 区政协 发布时间: 2020-05-07 10:34 点击率:

        区政协各专委会、联络处、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规则》已经区政协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

        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规则

        为履行好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发挥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民主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区委《关于统一选派政协委员(联络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意见(试行)》(区委〔2013〕1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指民主监督小组是指区政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协工作安排,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民生实事、重点提案等)进行专项民主监督的小组。

        第二条  监督小组组成

        1.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在区政协委员中产生,采取组织推荐和委员自荐方式,由各专委会在征求界别小组和委员意见后提出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建议名单,经委员工委综合平衡后,报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

        2.民主监督小组的规模。民主监督小组一般由10人组成,设组长1名(由各专委会负责人担任),必要时可设副组长1-2人,联络员1名(由各专委会指定人员担任)。各专委会若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可对监督小组成员作适当调整,调整程序与产生程序一致。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围绕确定的监督主题进行民主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传递群众呼声和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3.反映职能部门或街道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要求。

        4.每年年底向相关单位或街道通报年度民主监督情况,并向区政协书面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5.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其他民主监督工作。

        第四条  工作流程

        1.确定监督议题。由各专委会牵头,按照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政协工作安排,在与相关单位或街道会商后,提出年度各小组的民主监督议题。委员工委汇总后,提出年度区政协各民主监督小组监督议题的建议,报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2.制定工作计划。民主监督小组年度工作计划由民主监督小组提出,工作内容应围绕年度民主监督议题,与相关单位或街道充分会商,形成工作计划后报委员工委备案。

        3.开展监督活动。在监督过程中,可充分运用调研视察、座谈走访、听取介绍、会议协商、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等形式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或街道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监督意见。

        4.督办整改落实。民主监督小组要主动跟踪,督促相关单位或街道办理落实监督意见。每年年底前,各相关单位或街道应向区政协有关专委会反馈接受民主监督的情况。

        5.进行工作总结。各民主监督小组要适时开展年度总结,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措施。

        第五条  工作要求

        1.民主监督小组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期间,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民主监督活动。一般应做到“六个一”,即:听一次相关单位或街道专题工作情况介绍;组织一次实地调研视察;开展一次意见征集;进行一次民主监督意见交换;撰写一份民主监督意见书;组织一次“回头看”。对有重点提案的相关单位或街道,尚需开展一次提案督办。

        2.民主监督小组集体组织的监督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本小组成员总数的1/2。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应主动参加监督活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督活动的需向组长请假,经常不参加监督活动的应予以调整。

        3.民主监督小组的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相关单位或街道乃至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寓监督于服务、支持、助力之中。

        4.民主监督小组不直接处理、决定问题,不干预相关单位或街道的日常工作,但可用适当方式及时向相关单位或街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组织管理

        1.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分管副主席牵头,建立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民主监督小组、委员工委综合协调、各专委会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机制。区政协分管副主席每年适时召开民主监督小组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工作。

        2.委员工委负责民主监督小组的统筹协调、培训交流、总结考核及工作机制的研究和完善。

        3.各专委会负责民主监督小组的具体工作,确定监督议题、提出被监督单位名单、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做好跟踪督办等。

        4.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民主监督工作的公文报送、宣传报道和区领导阅批意见的跟踪和意见反馈工作,为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加强对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的考核,把民主监督员工作纳入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内容,由小组联络员做好记录,并作为优秀委员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关于调整民主监

        督员及派驻单位的通知》(政协办〔2017〕7号)和《关于印发政协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统一选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协办〔2017〕11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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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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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协各专委会、联络处、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规则》已经区政协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政协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

        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规则

        为履行好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发挥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民主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区委《关于统一选派政协委员(联络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意见(试行)》(区委〔2013〕1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指民主监督小组是指区政协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协工作安排,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民生实事、重点提案等)进行专项民主监督的小组。

        第二条  监督小组组成

        1.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的产生。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在区政协委员中产生,采取组织推荐和委员自荐方式,由各专委会在征求界别小组和委员意见后提出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建议名单,经委员工委综合平衡后,报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

        2.民主监督小组的规模。民主监督小组一般由10人组成,设组长1名(由各专委会负责人担任),必要时可设副组长1-2人,联络员1名(由各专委会指定人员担任)。各专委会若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可对监督小组成员作适当调整,调整程序与产生程序一致。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围绕确定的监督主题进行民主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传递群众呼声和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3.反映职能部门或街道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要求。

        4.每年年底向相关单位或街道通报年度民主监督情况,并向区政协书面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5.参加区政协组织的其他民主监督工作。

        第四条  工作流程

        1.确定监督议题。由各专委会牵头,按照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政协工作安排,在与相关单位或街道会商后,提出年度各小组的民主监督议题。委员工委汇总后,提出年度区政协各民主监督小组监督议题的建议,报请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2.制定工作计划。民主监督小组年度工作计划由民主监督小组提出,工作内容应围绕年度民主监督议题,与相关单位或街道充分会商,形成工作计划后报委员工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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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督办整改落实。民主监督小组要主动跟踪,督促相关单位或街道办理落实监督意见。每年年底前,各相关单位或街道应向区政协有关专委会反馈接受民主监督的情况。

        5.进行工作总结。各民主监督小组要适时开展年度总结,研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措施。

        第五条  工作要求

        1.民主监督小组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期间,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民主监督活动。一般应做到“六个一”,即:听一次相关单位或街道专题工作情况介绍;组织一次实地调研视察;开展一次意见征集;进行一次民主监督意见交换;撰写一份民主监督意见书;组织一次“回头看”。对有重点提案的相关单位或街道,尚需开展一次提案督办。

        2.民主监督小组集体组织的监督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本小组成员总数的1/2。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应主动参加监督活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督活动的需向组长请假,经常不参加监督活动的应予以调整。

        3.民主监督小组的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相关单位或街道乃至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寓监督于服务、支持、助力之中。

        4.民主监督小组不直接处理、决定问题,不干预相关单位或街道的日常工作,但可用适当方式及时向相关单位或街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组织管理

        1.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分管副主席牵头,建立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民主监督小组、委员工委综合协调、各专委会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机制。区政协分管副主席每年适时召开民主监督小组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工作。

        2.委员工委负责民主监督小组的统筹协调、培训交流、总结考核及工作机制的研究和完善。

        3.各专委会负责民主监督小组的具体工作,确定监督议题、提出被监督单位名单、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做好跟踪督办等。

        4.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民主监督工作的公文报送、宣传报道和区领导阅批意见的跟踪和意见反馈工作,为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加强对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的考核,把民主监督员工作纳入政协委员履职考核内容,由小组联络员做好记录,并作为优秀委员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关于调整民主监

        督员及派驻单位的通知》(政协办〔2017〕7号)和《关于印发政协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委员会统一选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协办〔2017〕11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