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杭滨政复〔2021〕106号

申请人江某

被申请人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人民政府长河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长江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周小刚,主任。

申请人江某于2021年11月22日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收悉。

申请人请求:一、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2021)长信告第07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二、请求被申请人公开“2020年街道在建造某农贸市场东侧三个智慧垃圾房区域原有几棵直径在20厘米以上香樟树的去向”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查明,2021年9月至11月,申请人江某先后向本机关提起杭滨政复〔2021〕81号、杭滨政复〔2021〕93号等行政复议申请。其中,杭滨政复〔2021〕81号复议请求为:一、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2021)长信告第03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二、请求被申请人公开“某社区某农贸市场东门路边绿化带(即长河路人行道西侧路边绿带)的树木维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及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日常巡查维护记录”的政府信息。杭滨政复〔2021〕93号复议请求为: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2021)长信告第05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二、请求被申请人公开“三个智慧垃圾房所占区域绿化迁移、占用绿地的工作决定人、实施人、资金情况”的政府信息。被申请人在(2021)长信告第03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答复申请人称某农贸市场东侧绿化应属于某农贸市场绿化区块,不属于长河路道路绿化,故其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在(2021)长信告第05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被申请人也答复称三个移动智慧垃圾房区域及东侧绿篱区域属于市场使用管理范围,非城市公用绿地,故申请人要求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

本机关认为,江某针对某农贸市场东侧绿地树木迁移、修剪、砍伐问题先后三次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从三次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事项及内容看,虽然申请人第一次、第二次申请针对的分别是(2021)长信告第03号、第05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但其撤销该告知书的目的是要求被申请人长河街道办事处对某农贸市场东侧三个智慧垃圾房区域原有绿化迁移、修剪、砍伐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而申请人提出本案复议申请亦是要求长河街道办事处对某农贸市场东侧三个智慧垃圾房区域原有树木去向进行公开。在(2021)长信告第03号、第05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已经明确告知申请人某农贸市场东侧绿化不属于长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情况下,申请人仍就某农贸市场东侧绿化相关信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继而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实质上属于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