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要件:
(一) 双方均无配偶;
(二) 双方自愿结婚;
(三) 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四)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 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形式要件:
(一) 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 提供《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四) 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要件:
(一) 双方均无配偶;
(二) 双方自愿结婚;
(三) 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四)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 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应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形式要件:
(一) 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 提供《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相应的证件和材料;
(四) 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