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企业根据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符合省《通知》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对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管理咨询机构在推荐辖区登记注册。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设施,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较高的信息化水平,以及系统的咨询方法体系。
(三)无违法违规、失信、泄露商业机密等不良记录。
二、工作程序
(一)机构自愿申请。符合省《通知》及本通知条件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可自愿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集团公司性质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合并报表的,应以母公司名义申请;未合并报表的,从母公司与子公司间选择一家申请。
(二)区县(市)推荐。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推荐工作。
(三)市级汇总推荐。市经信局核对各地推荐材料后,对符合申报条件机构向省厅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浙江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申报表》(附件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并于8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登记注册所在地经信部门。申请机构填写的有关表格和申报材料,不得造假,如有造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对申请机构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三)申请机构请于8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区经信部门公章后,一式3份A4纸装订成册,送至杭州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同时提供电子版)。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区经信局赵海霞、周明俊;联系方式:81187997、81187996。
附件1 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通知.docx
杭州高新区(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