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职能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助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全面发展,决定开展“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行动(以下简称“三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坚持系统集成、市场导向、实事求是、互惠共享、底线思维的原则,实施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千行动”,推动部门力量下沉基层,引导工商资本等各方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共谋发展、合作发展、协同发展、联动发展,形成多主体参与、多业态打造、多要素集聚、多价值实现的乡村发展新格局,不断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推进共同富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帮助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转化和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为目标,以党政部门、高等院校、三甲医院、金融机构、国有企业、非公企业、侨团侨企为主体,采取产业带动、项目帮扶、消费帮扶、资金支持、经营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高水平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具体目标:自2021年起,发动全省各级1000个以上党政部门、高等院校、三甲医院、金融机构,1000家以上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1000个以上各界侨团侨企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结对,提炼一批市场效益高的发展思路,形成一批示范效应好的帮扶项目,建立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长效机制,帮助结对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结对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二、帮扶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建促发展。推行党建共建、成立党建联盟等形式,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共享资源、共办活动、共创品牌,加强交流合作,不断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鼓励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派员列席村务联席会议、共同举办党员培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提升村班子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实现组织资源与发展资源整合。采取书记结对、党员互助等方式,推行部门、企业党员进村入户,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巩固提升。组织村班子成员到联系部门、企业学习,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和水平。部门、企业党组织要积极帮助联系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增强发展能力。
(二)推动村庄经营促发展。对上年度已达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的行政村,开展集体经济收入动态监测,加强项目帮扶,防止“返薄”。积极推行飞地抱团、强村公司、片区组团等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乡村夜间经济、“村播经济”“山谷经济”、非接触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与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开展联合经营等多种形式,搭建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特征的组织载体,解决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难题。推动农户、村集体、企业等多方主体,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资金、劳动力、科技等多种要素入股联合,发展股份合作,全面盘活乡村资源要素潜力。推动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参与村庄经营,帮助村集体统筹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发展多种产业业态,推动乡村多重价值功能共同实现。
(三)提升特色产业促发展。鼓励和支持帮扶单位和结对村开展产销合作,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帮扶单位帮助结对村发展农超、农社、产地直销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构建以直播带货、网上农博、浙里汇等新零售为主、线上线下联动的新型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推动消费帮扶。帮助做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利用帮扶单位自身资本、技术、信息、市场等优势,到乡村发展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产业,推动要素集聚、产业集聚。鼓励企业在乡村建设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基地、集约化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形成一批规模集中连片、产业链条完整、竞争优势明显的乡村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带着项目、资金、技术和成果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针对各类产业和经济业态开展定点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
(四)集聚要素投入促发展。鼓励帮扶单位加大对结对村的资金帮扶力度,本轮结对帮扶力度,原则上不低于上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和“千企结千村”行动帮扶支持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经常性业务费、专项经费结余部门和按规定取得的工作奖励经费经同级财政同意可以用于结对帮扶。帮扶单位要积极帮助谋划引进重点项目、重大产业,帮助协调落实项目资金、社会投资和融资贷款,协调相关土地政策倾斜支持。将人才共育作为结对帮扶的重要内容,建立互培、互聘、互相交流的人才共育共享机制,推动人才在部门、企业、乡村之间双向流动。鼓励帮扶单位结合部门行业属性和人才需求,在结对村建立各类培训基地、孵化基地,提供培训、实训、实习平台,帮助培育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开展动员。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贯彻落实好“三千行动”任务要求。各级国资委、工商联和侨联要对重点企业进行调查走访,充分了解企业意愿意向,听取意见建议,在尊重企业意愿基础上,动员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二)明确结对关系。参与结对的村,一般为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少数民族村、革命老区村、省际边界村。各部门、企业和村要结合双方需求,通过召开结对会等形式,建立帮扶关系,落实帮扶计划。要建立完善结对台账,明确结对双方的职责任务。
(三)制定帮扶措施。按照帮扶对象要精准、帮扶内容要精准、帮扶方式要精准的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国资委、工商联、侨联会同乡镇(街道)共同指导、协助企业和村制定具体帮扶计划。
(四)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督促和推动结对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帮扶工作,除一次性捐赠资金、设施类项目结对的之外,每月至少到村1次,确保抓好项目实施;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结对帮扶实际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矛盾。
(五)做好工作总结。实行季度统计、年度总结,推动帮扶工作措施落实。各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各系统部署,统计结对帮扶进度数据,于每季度末交当地消薄办汇总。每年12月31日前,各市消薄办将本辖区内“三千行动”结对帮扶数据和工作总结报省消薄办。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会商机制。由省消薄办牵头“三千行动”,统筹协调全省面上结对帮扶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侨联建立会商制度,经常性研究相关工作推进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千个单位扶千村活动的联系协调对接,国资委、工商联具体负责千个企业结千村活动的联系协调对接,整体与构建新型帮扶共同体加强山区26县结对帮扶工作,与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派驻相结合,一体统筹落实。侨联具体负责千个侨团(企)帮千村活动的联系协调,引导侨企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
(三)落实指导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参与结对帮扶企业的支持和扶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帮扶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各地消薄办要积极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系列政策的制订落实,依靠地方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保障企业在结对村的投资和捐赠依法享受优惠政策。
(四)做好典型宣传。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总结“三千行动”中的典型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特别对群众满意、企业受惠、成效显着的案例要深入宣传报道,为“三千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其主动参与到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中来,形成上下一心、共同推进的生动局面。
浙江省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