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优惠扶持政策
(一)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负降低40%;
(二)科技项目:申报众多科技项目的前期条件,如省研发中心、省重点研发项目等;
(三)新认定:新认定奖励60万元,市区各半;
(四)重新认定:重新认定奖励20万元,市区各半;
(五)新引进:国高企新引进奖励30万元;
(六)房租补贴:新引进国高企或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的国高企,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二. 国高企认定条件
(一)企业成立年限: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技术领域: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规定的范围;
(四)科技人员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研究开发费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社会信用: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 2022年国高企申报受理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会同街道平台会同街道平台举办申报培训会16场服务企业千余家,摸排新申报意向企业626家;举办高企申报材料“专家门诊”指导活动,服务675家企业;邀请资深专家举办线下形审指导,服务企业364家;全区高企推荐申报量和省级专家评审通过量,均居全市第二。
一. 优惠扶持政策
(一)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负降低40%;
(二)科技项目:申报众多科技项目的前期条件,如省研发中心、省重点研发项目等;
(三)新认定:新认定奖励60万元,市区各半;
(四)重新认定:重新认定奖励20万元,市区各半;
(五)新引进:国高企新引进奖励30万元;
(六)房租补贴:新引进国高企或新引进且当年通过认定的国高企,给予三年房租补贴。
二. 国高企认定条件
(一)企业成立年限: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技术领域: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规定的范围;
(四)科技人员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研究开发费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社会信用: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 2022年国高企申报受理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会同街道平台会同街道平台举办申报培训会16场服务企业千余家,摸排新申报意向企业626家;举办高企申报材料“专家门诊”指导活动,服务675家企业;邀请资深专家举办线下形审指导,服务企业364家;全区高企推荐申报量和省级专家评审通过量,均居全市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