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现有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老年食堂4家,街道、社区自建老年食堂4家,合作型老年食堂10家。据统计,除养老机构老年食堂外,上年度全年我区提供为老助餐服务213308人次。
二、工作做法
(一)健全管控机制
针对制约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控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制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区级养老机构老年食堂由区民政局直接监管,其余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由区民政局会同所属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与各街道签订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建立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两个机制,做好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培训和督查。
(二)明察暗访结合
1.根据杭州市民政局要求,我局每月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工作抽查。每月抽查频次:养老机构老年食堂不少于1家,街道、社区老年食堂不少于1家,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杭州市民政局相关系统。
2.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自建型及合作型老年食堂进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每月检查频次每家不少于2次,检查现场向各点位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出具问题清单并进行整改指导。
3.不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4.疫情封闭管理期间,要求各养老机构老年食堂每月进行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并上报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三)开展安全培训
1.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每年集中培训1-2次,并于培训结束后组织现场考核。
2.要求全区养老机构老年食堂自行组织开展内部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阳光厨房及食品安全责任险全覆盖
我区4家养老机构老年食堂及4家街道、社区自建老年食堂已实现阳光厨房全覆盖。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每年均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为食品安全提供多重保障。
(五)加强安全宣传
按照区食安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内部,通过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片、拉横幅、推送短信等多种途径,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养老业务条线特点,注重食品安全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在日常走访调研、工作检查、节日安全检查等环节中,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