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13日
浙应急防火〔2022〕142号,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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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596620875/2022-1564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2-12-3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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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13日
浙应急防火〔2022〕142号,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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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96620875/2022-15646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31 12:31:29
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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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13日
浙应急防火〔2022〕142号,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办法》《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