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滨政复〔2021〕44号


申请人张某某

委托代理人姜旭日,浙江十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分局浦沿派出所,住所地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镇前路70号。                             

负责人丁鲁冰,职务所长。


申请人张某某(以下简称“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分局浦沿派出所(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于2021年5月3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1年6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被申请人在答复期内提交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证据材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2021年2月19日出警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职责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作出行政处理。

申请人称:申请人与案外人来某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一直居住在来某某祖宅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浦沿街道。2007年,申请人与来某某产下一子,2015年双方登记结婚。2017年以来,申请人丈夫来某某因年纪和身体原因,常年卧病在床,2020年后开始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2021年1月10日,申请人家中视频监控被人拆除且丈夫来某某被人接走藏匿,多方查找未有结果。2021年2月19日下午,申请人报警但至今无果。综上,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请求复议机关立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处罚违法行为人。

被申请人答复称: 2021年2月19日16时46分,被申请人接110指挥中心指令赴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浦沿街道处置警情。民警到达现场后,屋内在场人员系申请人及其朋友,申请人自称其家中房产证、户口簿等物品被盗。民警经现场了解、询问,该房主系来某某,现来某某被其女儿接走暂时无法联系。民警告知申请人,需联系来某某核实被盗物品是否系其拿走。当日17时34分,申请人至浦沿派出所。17时43分,来某某致电浦沿派出所,称其因病重被女儿来某芳等人接走照顾,并不存在人员失踪的情况,且屋内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物品均系由其拿走保管,不存在被盗情况。17时59分,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致电来某某,询问其是否愿意与申请人通话并将相关情况阐述清楚,来某某拒绝通话。后来某某将电话交给其女儿来某芳,来某芳称申请人未能照顾好其父亲,其父亲现在其处,不存在失踪的情况。后被申请人将相关情况告知申请人。至此,该警情未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整个警情处理完毕。被申请人接警后已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保护了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因该警情中报称的被盗物品系申请人丈夫来某某拿走保管,公安机关无需进行处理,且申请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也表示不需要公安机关处理。被申请人在该起警情处置过程中已经依法履行了接处警、调查、告知等职责。对于公民的求助给予了帮助,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且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于法无据,恳请复议机关依法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与来某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2月19日16时46分,申请人报警称家中物品被盗且丈夫失踪。被申请人接110指挥中心指令赴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浦沿街道处置警情。民警到达现场后,申请人称家中的户口本、古董、酒、房产证等物品被盗,其丈夫来某某也无法联系。民警告知申请人先联系其丈夫来某某确认情况。当日17时38分,民警致电来某某,来某某称家中物品均系由其拿走保管,并明确表示不想与申请人通话。被申请人遂将相关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表示已知悉家中物品并非被盗,而是由其丈夫拿走,无需公安机关处理。案涉警情处置完毕后,被申请人将现场出警记录及警情、未结警情情况等备案内容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经核对后签字确认。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报警电话页面截图、警情详情及卷宗、杭州市公安局高新区(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分局110接处警登记表、未结警情移交单、接处警现场视频及相关电话录音、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具有受理辖区内公众报警、求助并予以处置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警情妥善处置。处警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并做好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案中,申请人因家中物品被盗,丈夫失踪而向被申请人报警求助。被申请人接警后及时出警并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因并无申请人所称丈夫失踪、财物被盗窃等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被申请人遂将调查了解的有关事实、处警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现场签字予以认可。被申请人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故,被申请人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出警,并就案件情况对申请人进行了告知,已经依法履职。

综上,被申请人针对案涉警情的处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申请人关于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的主张,缺乏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张某某的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杭州市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区人民法院或者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