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名称 | 长河、浦沿街道部分社区调整 |
决策承办单位 | 区民政局 |
法律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1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30号) |
履行程序要求 | 按计划完成摸底调研、评估论证、方案申报、部门联审;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计划完成时间 | 12月31日前 |
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 > | 政府机构 > | 区府办 > | 重大决策公开 > | 决策目录 > |
信息索引号 | 002493515/2022-1400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2-06-1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机构 > | 区府办 > | 重大决策公开 > | 决策目录 > |
索引号
002493515/2022-1400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6-14 11:39:16
区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浏览次数:
决策名称 | 长河、浦沿街道部分社区调整 |
决策承办单位 | 区民政局 |
法律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11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30号) |
履行程序要求 | 按计划完成摸底调研、评估论证、方案申报、部门联审;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计划完成时间 | 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