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数字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方式正有效打破时空阻隔,提高有限资源的普惠化水平,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数字经济发展正在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因此,要发挥数字经济的独特优势,促进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深度融合发展。在实现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过程中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目标。
数字经济有效解决共同富裕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产业发展不协调”是横亘在我国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难题。区域发展不协调体现在东西部在发展环境、发展领域、发展模式上存在一定差异,结果就是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东部地区相对不均衡,西部、中部和东北部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存在较大差异。城乡发展不协调体现在城乡产业架构悬殊造成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产业发展不协调体现在传统制造业、服务业、农林牧渔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割裂。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应该统筹协调各方。数字经济具有的跨地域性和外延广的特性,为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和产业协调发展提供了连接点。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逻辑是促进长短互补,让东部发达地区的技术促进中西部地区产业的升级,用中西部特色产品开拓进入东部具有强大购买力的市场。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极大缩小东西部技术传输和产品传输的成本,通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产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布局打通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壁垒,用数字信息等高新技术实现中西部地区产品尤其是特色产品的转型升级。城乡协调发展需要用数字经济模式不断发掘农村产品的市场潜力,用广阔的线上平台促进更多的农民投入“直播农业、线上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丰富农业发展模式,让农产品准确高效对接市场。加大力度建设乡村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信息网络设施的完善,保证数字农业的发展基础。产业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传统产业和数字产业的深度融合,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传统产业引入数字技术、购买数字产品,促进资本和技术针对农村发展进行积极布局。同时,加快全民信息素养教育,弥补城乡数字鸿沟,加快人员素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从而为推进共同富裕创造必要条件。
有效避免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问题
从技术进步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看,尽管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显着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由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于经济模式的发展,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甚至形成垄断。因此,在发展数字经济的同时,必须重视对数字经济的规范和管理,有效避免结构性问题,防止造成更大规模的发展不均衡。首先,规范数字经济的发展秩序。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体系,坚决打击垄断行为。比如,从价格、利润层面限制企业的利润水平,提高其创新的连续性和积极性。更要完善制度优惠体系,激励小微企业积极投身创新研发事业,促进技术领域形成良性竞争环境,激发全产业链条的创新活力。其次,加强技术层面的监管力度。大型数字企业掌握着绝大部分社会信息和数据,并且在信息挖掘、程序设计、算法规则等层面具有较强的垄断性。要加大监管力度,掌握其信息挖掘的逻辑原理以及算法规则的透明度,推动建立数字行业的统一技术公开标准,对数据和算法的公开透明情况予以说明。最后,必须抓紧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要充分明确参与数字经济全过程的劳动者、商家、消费者、互联网平台的各方参与度和贡献度。在此基础上设计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制度,脱离传统产业的税收体系,设计基于数据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税收制度。
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
数字经济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生的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关键是掌握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保证数字经济具有强劲动力的根本所在,是决定数字经济发展高度的重要因素。突破技术封锁,实现技术自主发展必须以基础研究为支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关,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道路。一是从财政和人才角度给予基础性研究更多重视,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从理论架构层面逐步筑牢我国科研事业的基础。二是把目标定位在全球科研和市场的最前端,加大力度狠抓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在重点领域把牢主动权。要发挥国家体制优势和市场优势,用强大的资源和市场在关键重点领域为基础研究提供市场资源。同时,要打造一批有综合实力,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新产业集群。完善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以完善的诱导机制鼓励帮助新成果落地,打通科研事业的“最后一公里”,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提供充足优质的项目资源。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有条理地加快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大力推动高新数字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的融合,加快产业链升级和体系重构。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数字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数字化方式正有效打破时空阻隔,提高有限资源的普惠化水平,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数字经济发展正在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因此,要发挥数字经济的独特优势,促进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深度融合发展。在实现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的过程中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目标。
数字经济有效解决共同富裕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协调、产业发展不协调”是横亘在我国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难题。区域发展不协调体现在东西部在发展环境、发展领域、发展模式上存在一定差异,结果就是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东部地区相对不均衡,西部、中部和东北部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也存在较大差异。城乡发展不协调体现在城乡产业架构悬殊造成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产业发展不协调体现在传统制造业、服务业、农林牧渔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割裂。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应该统筹协调各方。数字经济具有的跨地域性和外延广的特性,为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和产业协调发展提供了连接点。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逻辑是促进长短互补,让东部发达地区的技术促进中西部地区产业的升级,用中西部特色产品开拓进入东部具有强大购买力的市场。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极大缩小东西部技术传输和产品传输的成本,通过加快数字基础设施产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布局打通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壁垒,用数字信息等高新技术实现中西部地区产品尤其是特色产品的转型升级。城乡协调发展需要用数字经济模式不断发掘农村产品的市场潜力,用广阔的线上平台促进更多的农民投入“直播农业、线上农业、创意农业、观光农业”,丰富农业发展模式,让农产品准确高效对接市场。加大力度建设乡村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信息网络设施的完善,保证数字农业的发展基础。产业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传统产业和数字产业的深度融合,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传统产业引入数字技术、购买数字产品,促进资本和技术针对农村发展进行积极布局。同时,加快全民信息素养教育,弥补城乡数字鸿沟,加快人员素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从而为推进共同富裕创造必要条件。
有效避免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问题
从技术进步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看,尽管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显着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由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滞后于经济模式的发展,会造成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甚至形成垄断。因此,在发展数字经济的同时,必须重视对数字经济的规范和管理,有效避免结构性问题,防止造成更大规模的发展不均衡。首先,规范数字经济的发展秩序。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体系,坚决打击垄断行为。比如,从价格、利润层面限制企业的利润水平,提高其创新的连续性和积极性。更要完善制度优惠体系,激励小微企业积极投身创新研发事业,促进技术领域形成良性竞争环境,激发全产业链条的创新活力。其次,加强技术层面的监管力度。大型数字企业掌握着绝大部分社会信息和数据,并且在信息挖掘、程序设计、算法规则等层面具有较强的垄断性。要加大监管力度,掌握其信息挖掘的逻辑原理以及算法规则的透明度,推动建立数字行业的统一技术公开标准,对数据和算法的公开透明情况予以说明。最后,必须抓紧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要充分明确参与数字经济全过程的劳动者、商家、消费者、互联网平台的各方参与度和贡献度。在此基础上设计数字经济领域的税收制度,脱离传统产业的税收体系,设计基于数据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税收制度。
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
数字经济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生的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关键是掌握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保证数字经济具有强劲动力的根本所在,是决定数字经济发展高度的重要因素。突破技术封锁,实现技术自主发展必须以基础研究为支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关,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道路。一是从财政和人才角度给予基础性研究更多重视,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从理论架构层面逐步筑牢我国科研事业的基础。二是把目标定位在全球科研和市场的最前端,加大力度狠抓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在重点领域把牢主动权。要发挥国家体制优势和市场优势,用强大的资源和市场在关键重点领域为基础研究提供市场资源。同时,要打造一批有综合实力,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新产业集群。完善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以完善的诱导机制鼓励帮助新成果落地,打通科研事业的“最后一公里”,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提供充足优质的项目资源。加快产业升级和转型,有条理地加快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大力推动高新数字技术与传统制造业的融合,加快产业链升级和体系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