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零售药店:

为强化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监测哨点”作用,根据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各药店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购药人员防控管理

1.所有顾客进店前扫“场所码”并核验,对购买“四类药”核验显示“72小时内未采样”的顾客不得进入零售药店,并劝导就近进行核酸检测。核验正常进入零售药店的顾客需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

2. 询问顾客接触史、旅居史及主诉症状。顾客如有发热(≥37.3℃)、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等情况,零售药店应不予进店购药并登记、劝导就医,同时报送给所属社区、街道或区防疫部门。

3.药店应认真查验购买“四类”药品顾客(包括代购人和实际用药人)的身份证件并登记上传,确保“四类” 药品销售信息可追溯。代购人同样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已采样证明(并对实际用药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的真实性负责)。

4. 药店要告知购买“四类”药品顾客需要在购药后24小时内再次完成一次核酸检测,逾期未完成的赋黄码,并让顾客在购买四类药的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药店要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在显着位置张贴最新防疫政策。

二、加强药店及从业人员管理

1.药店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定期新冠核酸检测制度,无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一律不得上岗。

2.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先测温扫码,均正常后,做好记录再上岗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有疫区接触史或确诊病人接触史的人员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3.店堂每日至少两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消毒时间、所用消毒剂、操作人员),消毒剂容器上应明显标注有效期限,每次使用前应查看效期。药店要每天登录“浙里药店”打卡并上报落实自身疫情防控情况。

4.药店应及时登记上传“四类”药品销售信息。每一笔售药记录原则上应即时上传,最晚不应超过两小时。互联网平台原则上要实时更新售药记录,最晚一个小时内将售药记录同步到零售药店端。当日闭店前应完成当天所有售药记录的登记上传工作。


高新区(365bet手机客户端_beat365体育亚洲版_365bet网站)市场监管局

2022年8月11日